- 翻譯公司資訊
-
北京市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須知翻譯件
發布時間:2017-12-27 10:53 點擊:
北京市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須知翻譯件■重要提示1、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辦出入境證件須先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進行預申請(應邀赴臺除外),預申請通過初審后在網上預約辦理時間及受理地點并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網上預受理號碼、有效的身份證明、申請表及相關申請材料于預約時間到達指定受理大廳指定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未進行網上預約申請的,現場不予受理。2、出入境證件的申請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被告知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依法享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3、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回戶籍地申請。■人員定義及申請范圍一、非本市戶籍在京就業人員是指在北京工作且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醫療險、養老險、工傷險、失業險、生育險)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連續往前推算不短于12個月,不能斷繳)。此類人員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二、非本市戶籍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是指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計劃內正常在讀學生(含高職、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戶籍人員。此類人員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三、本市戶籍人員非京戶籍的配偶(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或子女(未滿16周歲),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四、上述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及非本市戶籍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的配偶(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有效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或子女(未滿16周歲),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五、非本市戶籍60周歲(含)以上人員,持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有效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各類簽注的申請(包括首次申請、換補發證件、證件失效重新申請)。六、非本市戶籍在京居住6個月(含)以上人員(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有效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可在京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換補發及與原證件上同類型簽注申請,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申請與原證件上同類型的簽注。■申辦出入境證件材料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三、申請人近期正面(六個月內)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紙,白色、淡藍色或灰色背景);四、非本市戶籍在京就業人員及其配偶、非本市戶籍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的配偶、非本市戶籍60周歲(含)以上人員、非本市戶籍居住6個月(含)以上人員須提供居住滿6個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五、非本市戶籍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滿16周歲)須提供就讀高等院校學生處(教務處、保衛處、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期內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戶籍大學生在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六、本市戶籍人員、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及非本市戶籍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還須提供雙方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七、除上述材料外,根據申請出入境證件及簽注類型不同,申請人還須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要求的其他材料(詳見各類出入境證件辦理須知)。注:1、各類出入境業務的申請表格均需要粘貼照片。2、各類出入境業務均需要收取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復印件的紙張統一為A4紙。■ 分縣局接待大廳(室)受理業務范圍一、首次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二、換發本市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三、在本市簽發的有效護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四、首次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包括港澳團隊旅游“L”簽注和個人旅游“G”簽注)。五、換補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六、首次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旅游簽注。七、換補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旅游簽注。注: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梁家園胡同受理點)暫不受理非京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申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受理范圍一、持外省市公安機關、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普通護照換、補發申請。二、有效期內的護照丟失、損毀需要補發護照,以及護照資料頁項目變更加注申請。三、申請赴港澳探親、商務、逗留、其他簽注。四、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赴臺簽注(赴臺旅游除外)。■ 辦理證件流程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須先到北京市公安局網站進行預申請(應邀赴臺除外),預申請通過初審后在網上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及地點并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網上預受理號碼、有效的身份證明、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于預約時間到達指定受理大廳指定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一、在線預申請(一)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網址為www.bjgaj.gov.cn)--出入境辦事大廳;(二)選擇本人身份;(三)選擇辦理出入境業務的種類;(四)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關系人信息和申請信息;(五)提交申請并獲取查詢密碼;(六)預申請完成后,可在48小時后登陸服務網站輸入查詢密碼、手機號、身份證號查詢初審結果;(七)初審符合要求的申請人在線預約現場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地點和時間,生成預受理號碼并可在線打印申請表格(對于沒有打印條件的申請人,可憑預受理號碼到預約辦證地點打印)。注意事項:(一)初審結果30日有效,申請人通過初審的,請及時進行預約,并于預約時間到達選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廳完成現場申請。(二)申請人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請先根據初審結果自行核對填報信息,無誤后可重新在網上提交申請。再次申請不通過的,可在線打印《出入境證件網上預申請復核申請表》并由本人持該表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總隊申請現場復核。復核辦理時限:三個工作日(自遞交申請后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三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自行查詢復核結果。復核結果為最終審核結果,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須回戶籍地辦理出入境證件。二、填寫并打印申請表依據前往國家和地區的不同事由填寫相應的申請表(申請表可從接待大廳咨詢臺領取、可使用接待大廳自助填表機填寫或者從網頁下載相關表格填寫),手工填寫表格時須使用黑色墨水筆,表格須填寫完整,并將自備的照片貼在申請表上。注:為節約您的辦證時間,請盡量使用在線打印申請表功能。三、拍攝照片申請人本人持預受理號碼于預約時間到預約的接待大廳照相室現場免費拍攝制作證件專用照片(提示:關于照相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出入境接待大廳張貼的《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領取照相條形碼。四、遞交申請及交費本人持預受理號碼、照相條形碼和申請出入境證件所需材料,在預約時間到指定受理窗口遞交申請,并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相關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于遞交申請后當日在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交費(如需郵遞證件,請持回執單到接待大廳速遞柜臺辦理手續)。五、取證申請人按預約取證日期,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和《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前往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受托人還須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登記后領取。領取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更正。■ 辦證時限三十日(自遞交申請后第二日開始計算)。溫馨提示:為了節省您寶貴的時間,建議您選擇安全、便捷的郵政速遞業務領取證件。注:(1)申請人可登陸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jld.gov.cn)--北京市社會保險服務平臺查詢社保繳納記錄。(2)所有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均應使用A4紙;(3)外文資料需由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4)分縣局受理范圍內外省市居民,不受暫住地限制,可在任意區縣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遞交申請;(5)分縣局接待大廳受理的業務,市局接待大廳不再受理。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受理業務:軍人、武警、華僑申辦赴港澳臺通行證及簽注,本市居民赴港澳定居、逗留、商務、探親及其它簽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簽發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首次在京申請赴港澳簽注。分縣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受理業務:本市居民首次、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詳情請您撥打出入境咨詢電話:010-84020101本市戶籍居民申辦出入境證件可以先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進行預申請,通過初審后預約辦理時間及受理地點并獲取預受理號碼。本人持預受理號碼及相關申請材料于預約時間到達預約接待大廳“網上預申請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未使用網上預申請的申請人也可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照出入境業務受理范圍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或分縣局受理大廳提出申請,回答詢問并履行相關手續。辦理機構:東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通州分局、順義分局、昌平分局、大興分局、石景山分局、門頭溝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懷柔分局、密云分局、延慶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辦理地址、辦公時間、乘車路線:東城分局金寶街受理點:東城區行政服務中心二層(東城區金寶街52號)。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車,米市大街下車;乘坐24路公交車,祿米倉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7:00西城分局新壁街受理點:西城公安分局對外辦公大廳(西城區新壁街3號)。乘車路線: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車,和平門內下車;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車,和平門東站下車;乘坐地鐵和平門站下車,沿北新華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梁家園胡同受理點:原宣武區公安分局門口東側(梁家園胡同1號)乘坐23路、14路、5路、57路、102路、105路、66路、7路、15路至虎坊橋站下車。乘坐地鐵2號線和平門站下車出南口,沿南新華街向南約1000米路西側梁家園胡同即到。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朝陽分局:北京朝陽區投資服務大廳(北京朝陽區霄云路霄云里1號):乘坐421路、405路416路、運通104路、659路麥子店西街下車。辦公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海淀分局:中關村科技園區服務中心三層(海淀區阜成路67號)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公交車,西釣魚臺下車;乘坐運通106路、運通102路公交車,釣魚臺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1:30 13:00——17:00豐臺分局:豐臺區豐管路58—2號。乘車路線: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車,豐臺東大街站下車;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車,豐臺游泳廠北路站。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通州分局:通州分局焦王莊派出所一樓大廳(通州區陳列館路475號)。乘車路線:乘坐7路、615路、667路、公交車,焦王莊路口站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順義分局:順義分局南門西側(順義區順平西路8號)。乘坐955路、順義環1路公交車,五里倉下車;乘坐915路公交車,梅溝營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昌平分局:昌平區昌盛園郵局院內(昌平區南環東路與亢山路十字路口東南角處)。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車,昌平西環南路下車,轉乘昌1路公交車昌盛園小學下車;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車;乘坐地鐵昌平線南邵站下車,轉乘昌2路公交車昌盛園小學下車;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車,東關南里小區南門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大興分局:大興公安分局戶證大廳內(北京大興區黃村西大街35號)。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車,大興區醫院站下車。乘地鐵4號線黃村西大街B出口,向前50米即到。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2:00 13:30——17:00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公安分局對外辦公大廳(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號)。乘車路線:乘坐地鐵1號線、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紅綠燈,向南約200米路東。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門頭溝分局:門頭溝公安分局門口(北京門頭溝新橋大街45號)。乘坐336路、370路、運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橋大街站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房山分局:房山分局全程辦事代理綜合服務大廳(北京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6號)。乘坐616路、836路、837路、839路汽車良鄉北關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平谷分局:平谷區綜合服務大廳7層(北京平谷區林蔭北街13號)。乘坐918路至區醫院站下車向南1000米路西,平谷區內乘坐環城2路國際公寓站下車向北500米路西。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1:30 13:30——17:30懷柔分局:懷柔區泉河派出所北側(北京懷柔區湖光小區13號)。乘車路線:916路、861路、862路至湖光小區站。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1:30 13:30——17:30密云縣局:密云縣公安局西側樓(密云縣西大橋路12號)。乘坐980路、987路至種子公司站下車往西,6路、7路、8路至密云縣公安局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1:30 13:30——17:30延慶縣局:延慶縣公安局院西側(北京延慶縣延慶鎮湖南路18號)。乘坐環一路至縣公安局門口下車。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8:00——11:30 14:00——17:30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乘坐44路、13 路、116路、117路、特2路公交車,北小街豁口下車;乘坐674路、406路公交車,東直門北小街路口北下車。乘坐地鐵在雍和宮站下車往東1000米即到。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7:00辦公電話:84020101(咨詢電話)辦理時限:現場遞交申請的北京市戶籍居民時限為10個工作日,通過網上預申請的時限為8個工作日(自遞交申請后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特殊情況除外)。出入境證件辦證進度可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出入境辦事大廳”查詢。辦理程序:一、在線預申請(一)登陸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網址為www.bjgaj.gov.cn)--出入境辦事大廳;(二)選擇辦理出入境業務的種類;(三)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四)在線預約現場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地點和時間,生成預受理號碼并可在線打印申請表格。沒有打印條件的申請人,可憑預受理號碼到預約辦證地點,使用自助填表機打印申請表。注意事項:網上預申請無法通過初審的,申請人須到現場排隊遞交申請。二、受理:下列人員辦理短期赴港、澳地區申請,須出示單位意見。1、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2、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無須出具單位意見。港澳探親(一)探親范圍: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二)簽注種類: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或多次簽注;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2、探望兄弟姐妹,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3、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者澳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者澳門部隊干部的內地親屬申請赴港澳地區探親,簽發3個月多次探親簽注, 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4、與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歲以下未成年的子女且已申請赴香港定居(夫妻團聚類)的居民,申請赴香港探親,可以簽發1年多次、3個月一次或多次簽注;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14天; 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1年多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三)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或者結婚證、戶口簿、出生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年內再次申請探望在港、澳的同一親屬不再提交親屬關系證明。2、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及隨行家屬的,須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或澳門有關單位簽發的就學、就業“進入許可”以及相應簽注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4、探望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工作簽注在港澳地區工作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期內工作簽注復印件。5、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工作人員的內地親屬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出具的邀請函。6、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直系親屬探親申請表》。7、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澳部隊干部的親屬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澳部隊政治部的邀請函。8、與香港配偶生育有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團聚類申請人赴香港地區探親,須提交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赴香港地區定居申請受理回執憑單復印件及未成年子女的相應證明。其中:(1)若該子女為內地居民的,需提供其身份證(16周歲以下除外)、戶籍證明和出生證明;(2)若該子女為香港居民的,需提供其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和出生證明;(3)若該子女為外籍身份的,需提供其外籍護照、出生證明以及公安部指定翻譯公司的翻譯件。注:申請探望在香港出生18周歲以下未成年的子女,經查,確認子女在香港的,可予批準赴港探親;確認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準赴港探親。港澳商務內地居民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由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一)受理范圍:1、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2、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的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的工作人員。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二) 簽注種類: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可以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2、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三)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前來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須提交《赴港澳商務簽注備案年度登記冊》的原件、復印件和派遣函,企業法人代表、負責人須提交經年檢的企業(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外國企業登記證或其他有關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須提交:(1)經年檢的企業(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外國企業登記證或其他有關登記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企業(經營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事部門出具的派遣申請人赴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派遣函;(3)本市居民需提交社保中心開具的近三個月的社保憑證,社保須由所申請的備案公司繳納;本市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在職證明;(4)非京籍就業人員(含企業法人代表、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無需提供社保憑證,但需在京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須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類保險,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連續往前推算不短于12個月,不能斷繳),社保須由所申請的備案公司繳納;注:非京籍人員除上述材料外,還須:1、先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提交預申請,預申請通過初審后在網上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及地點并獲取預受理號碼,請于預約時間到達指定受理大廳指定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并辦理相關手續。2、提交本人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港澳商務備案登記申請3個月(含)以上多次商務簽注,申請人所在企業(經營單位)須在公安機關先辦理登記備案。登記備案自備案之日起一年有效,備案有效期滿前兩個月內可辦理年審,年審通過后,有效期自動延期一年。沒有進行年審或年審未通過的,過期即自動撤消。自備案年審后,一年內不可增加或更改備案人員。(一)受理條件:申請登記備案的企業或單位,除國有企業、外國(中國)投資公司、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機構不受納稅額限制,其它企業(經營單位)均需提供本企業(經營單位)上年度的納稅證明或稅收單據。辦理3個月多次商務備案的企業需提交上一年度不少于10萬元的納稅證明,備案登記人員數量不得超過8名,如確有需要,經公安機關批準,上一年度納稅額每增加10萬,可增加1名3個月多次備案人員。辦理1年多次商務備案的企業需提交上一年度不少于50萬元的納稅證明,備案登記人員數量不得超過3名,同時可辦理5名三個月多次備案人員。如確有需要,經公安機關批準,上一年度納稅額每增加50萬,可增加1名一年多次備案人員。(二)所需材料:1、《企業(機構)申請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備案登記表》;2、經年檢的企業(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有關登記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3、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須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4、外企駐京代表機構須提交工商部門簽發的《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代表處代表需提供《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代表證》、機構雇員提交《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雇員工作證》或外事服務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5、納稅證明。提交所屬期為上年度的《銀行電子繳稅付款憑證》或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明細原件及復印件。[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外企駐京代表處免交];6、本市居民需提交社保中心開具的近三個月的社保憑證,社保需由所申請的備案公司繳納;本市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在職證明;7、非京籍就業人員無需提供社保憑證,但需在京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須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類保險,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連續往前推算不短于12個月,不能斷繳),社保需由備案公司繳納;8、備案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京籍人員另須提交在京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9、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公司介紹信。赴港澳其他、逗留、旅游事由其他:(一)受理范圍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二)簽注種類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三)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的,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在澳門就業的人員,還須提交在澳門就業單位的赴香港證明。逗留:(一)受理范圍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二)簽注種類簽發多次簽注,首次進入香港或者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1、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首次進入香港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進入許可批準的最長有效期簽發。2、赴澳門就學,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3、赴澳門就業,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4、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三)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前來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1、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逗留,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2、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澳門逗留,須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3、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申辦非本地勞工身份咭名單》或者澳門勞工事務局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澳門逗留,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申辦非本地勞工身份咭名單》或者澳門勞工事務局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4、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澳門逗留,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注: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隨行在港親屬臨時赴澳門,可在香港通過香港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辦理3個月一次赴澳門個人旅游簽注。辦理時需提交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團隊旅游、個人旅游(一)簽注種類團隊旅游、個人旅游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二)所需材料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辦理。注意事項:申請人赴港澳團隊旅游須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并隨旅游團出入港澳地區。申請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的,如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需已在市局出入境辦理過赴港澳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證件有效期為5年。持證人在辦理簽注申請時,有下列情況可同時申請換發證件:(一)證件有效期短于將要簽發的簽注有效期;(二)證件簽注頁用完或即將用完的;(三)證件被損壞的;(四)經審批機關或主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情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補發北京市居民遺失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補發證件及簽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續:(一)持北京市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的原件,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二)本人書面遺失聲明;(三)其他材料按申請簽注種類的相關規定提交。(四)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北京居民,返回內地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遺失或者失效,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其相關身份的證明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申請人因特殊情況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門,也可以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證返回香港或者澳門。(五)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北京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門期間,往來港澳通行證或逗留簽注遺失或者失效,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申請人書面的遺失聲明、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有關部門出具的確認其相關身份的證明。申請人因特殊情況急需返回內地,也可以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地。簽注續辦手續《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3個月以上)、有足夠簽注頁且無破損的,再次辦理簽注手續時,北京市居民無須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請簽注種類的相關規定提供。《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3個月以上)、有足夠簽注頁且無破損的,再次辦理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可在全市分縣局十七個接待大廳(東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廳因施工停止對外辦公)辦理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的加急手續。《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3個月以上)、有足夠簽注頁且無破損的,再次申請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可使用自助受理機辦理,無需提交申請表。設置自助受理機的分局有東城分局金寶街接待大廳、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廳、梁家園胡同接待大廳)、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順義分局、通州分局、大興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懷柔分局、密云縣局。注: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非京戶籍人員暫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機和辦理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手續。北京市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或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辦理。北京市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或者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或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辦理。辦理簽注時,可以委托辦理的情形:(一)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二)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同一事由簽注的人員(不包括商務簽注異地申請);(三)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就業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四)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代為申請。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特殊情況(一)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受理。申請人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交驗中國護照和定居國外證明(如外文需由指定公司翻譯)、在京工作或居住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及申請其他類簽注的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合格后,為申請人簽發其他類簽注。(二)內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時,發現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簽注信息資料制作有誤,可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換發相同簽注。證件過期持過期《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按首次申請手續辦理。除提交與首次申請相同材料外,還需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加急業務1、加急申請受理單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2、加急申請受理范圍:(1)出國(境)奔喪、探望危重病人;(2)出國(境)留學開學日期臨近;(3)前往國(地區)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3、申請所需材料:(1)提交申請出入境證件所需材料;(2)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所有外文資料需由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4、辦證時限根據不同的事由和緊急程度,五個工作日內簽發證件。注:辦理加急業務無需繳納加急費用。三、審核:(一)審核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格是否規范(二)根據申請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三)比對申請人與人口網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四)審核是否符合辦理出入境證件標準(五)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批準的,制證中心發證。不予批準的,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四、審定:同審核五、告知: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制證中心發證。不予批準的,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收費標準及依據: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赴港澳從事旅游、商務、培訓、就業簽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個月/一年)100元。依據:京價(收)字[2002]356辦理依據:1.《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范》注:十六個公安分縣局十七個接待大廳受理以下業務:(東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廳因施工停止對外辦公)具有北京市戶籍(軍人、武警除外)的赴港澳旅游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包括港澳團隊旅游“L”簽注和個人旅游“G”簽注):(一)首次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游簽注的;(二)已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簽發的有效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旅游簽注的;(三)持外省、市、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通行證,已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申請過簽注,需再次辦理旅游簽注手續的;(四)港澳通行證過期、損壞、簽注頁已用滿、有效期不足六個月及證件有效期短于將要簽發的簽注有效期,申請旅游簽注的同時辦理證件換發申請;(五)原港澳通行證已丟失的,申請旅游簽注的同時辦理證件補發。(六)確有需要申請人可在指定分局申請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手續;分縣局十七個接待大廳(東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廳因施工停止對外辦公)受理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手續;再次申請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可使用自助受理機辦理,需提交本人有效期3個月以上、有足夠簽注頁、無破損的港澳通行證,無需提交申請表。設置自助受理機的分縣局有東城分局金寶街接待大廳、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廳、梁家園胡同接待大廳)、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順義分局、通州分局、大興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懷柔分局、密云縣局。暫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機和辦理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手續的人員包括: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注:分縣局受理范圍內的北京市居民,不受戶籍限制,可選擇任意區縣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遞交申請(東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廳因施工停止對外辦公)。下列申請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統一集中受理: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申請各類出國(境)證件及簽注;本市居民持外地簽發港澳通行證(在有效期內)在京首次申請港澳簽注;申請赴港澳探親、商務、逗留、其他簽注。Unitrans世聯翻譯公司在您身邊,離您近的翻譯公司,心貼心的專業服務,專業的全球語言翻譯與信息解決方案供應商,專業翻譯機構品牌。無論在本地,國內還是海外,我們的專業、星級體貼服務,為您的事業加速!世聯翻譯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國際交往城市設有翻譯基地,業務覆蓋全國城市。每天有近百萬字節的信息和貿易通過世聯走向全球!積累了大量政商用戶數據,翻譯人才庫數據,多語種語料庫大數據。世聯品牌和服務品質已得到政務防務和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和大中型企業等近萬用戶的認可。 專業翻譯公司,北京翻譯公司,上海翻譯公司,英文翻譯,日文翻譯,韓語翻譯,翻譯公司排行榜,翻譯公司收費價格表,翻譯公司收費標準,翻譯公司北京,翻譯公司上海。